订阅法规更新,及时获取最新政策动态和专业解读
我们尊重您的隐私,不会向第三方泄露
2023年3月1日,最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正式施行。此次修订是自2014年商标法大修后的又一次重要调整,旨在进一步完善商标制度,加强商标保护,提高商标注册和管理效率。
1. 明确了"连续三年不使用"的起算时间,规定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计算满三年未使用的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。
2. 细化了"正当理由"的范围,明确将"政府政策性限制"、"破产清算"等情形纳入正当理由范畴,进一步规范了商标撤三的适用条件。
3. 增加了商标使用证据的具体要求,明确了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明,哪些证据不予认可,提高了商标撤三程序的可操作性。
1. 缩短了商标审查周期,规定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审查,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。
2. 完善了商标异议程序,明确了异议理由和证据的提交要求,提高了异议程序的效率和公正性。
1. 提高了商标侵权的罚款数额,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2. 明确了商标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,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负担,有利于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内容图解
此次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修订,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的重要举措,对于完善商标制度、加强商标保护、提高商标注册和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。
特别是对商标撤三制度的完善,有利于清理闲置商标资源,遏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,促进商标资源的有效利用,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"此次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修订,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,特别是对商标撤三制度的细化,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。这有助于解决商标注册量快速增长与商标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,促进商标的实际使用,提高商标资源的利用效率。"
—— 中国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张教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