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(2023年版)
为进一步规范商标审查和商标评审工作,统一审查标准,提高审查质量,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2月5日发布了《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(2023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对商标审查和审理的各个环节作出了全面、系统的规定。
《标准》中关于商标撤三的规定
一、商标使用的审查标准
1. 商品商标的使用: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本身、商品包装或容器、商品交易文书(如销售合同、发票等),以及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等商业活动中。
2. 服务商标的使用:包括将商标用于服务场所、服务招牌、服务工具、服务用品、服务合同、广告宣传、展览等商业活动中。
3. 商标的使用应当是真实、有效、公开的商业使用,仅为维持商标注册而进行的象征性使用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。
二、商标使用证据的审查标准
1. 对销售合同和发票的审查:应当能够清晰显示商标标识、商品名称、数量、价格、交易日期等信息,且合同和发票应当相互印证。
2. 对广告宣传证据的审查:包括报纸、杂志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上的广告,应当能够显示商标标识、使用时间和使用主体。
3. 对展览证据的审查:包括参展合同、展位照片、参展证明等,应当能够证明商标在展览中的实际使用。
商标审查流程图
《标准》的实践意义
《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(2023年版)》的发布和实施,对于规范商标审查和评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:
- 统一审查标准,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一致性
- 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,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
- 促进商标的实际使用,遏制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行为
- 加强商标保护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